墨汁,拿着一管狼毫。 至于华文,觉得天下没有任何东西比法阵更具吸引力,懒得看热闹。大老粗童三不懂诗书,这几天的耳朵却被“谪仙”灌满,有点好奇。但华文不动,他只好呆在棚子里陪伴。 一分钟后,信天游睁开眼睛,挥毫落笔如云烟。 “轻罗小扇白兰花,纤腰玉带舞天纱。疑是仙女下凡来,回眸一笑胜星华。” 啊呀…… 书生与世子大乱,有人喊“诗书双绝”,顿时引发一片赞叹。 后面的人看不到,急得直跳脚,大叫,“前排的兄弟,别贪污,念出来呀。” 于是乎,好多人开始念诵,嗡嗡嗡跟群蜂采蜜一般。 何朗有了桃李宴上钦天监拿走《百字文》的教训,立即大声宣布 “花魁节是由礼部主办,白沙府承办的。这首诗,当然归礼部所有。” 白灵儿急了,反驳道 “这是董舒写给我的,得归万花楼……” 何朗苦笑道 “诗当然属于万花楼,字却归礼部。戏台子是公物,你总不能揭走墙皮吧。今晚我就派人守卫,搭棚子挡雨,用碧纱笼罩住……” 首席评委容光焕发,对其余人道 “老夫看这一首,称得上诗书双绝,当评选为本次花魁节的第一,诸位有什么意见?“ 大部分赞同,少数几个存在异议。 “书法确实举世无双,但花魁节评选的却是佳作,好让青楼有新词传唱。我看飘香苑呈上的,有几首并不落下风。“ 有人道 “依我看,可以进前三甲……不过才一首,万花楼还是输了。“ 信天游笑笑,蘸墨再写。 毛笔浸入了粉墙石灰,锋芒更加生猛刚劲。这一次,他运用了大名鼎鼎的“颜筋柳骨“中柳公权字体,形状爽利瘦硬,好像隆冬之老树。 “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却巫山不是云。 “取次花丛懒回顾,半缘修道半缘君。” 这是元稹最好的诗,也是千古绝唱的情歌。偏偏没被收录进《唐诗三百首》,在当世已经失传了。 开先一掷万金,下面轰然炸锅。这首诗一亮相,现场却鸦雀无声了。飘香苑前,陆陆续续有人朝这边跑。 白灵儿的眼泪“吧嗒吧嗒”往下掉,仿佛看见一袭瘦削的青衫立于云海,无限惆怅地俯瞰凡尘…… 这人,真是的。从不正眼看人家,却老撩拨。上一次,自己就被“如花美眷,似水流年”弄哭了。 诗中的那个人,会是淑敏妹妹吗?他知不知道他们是表姐弟,不可以在一起。 不对,这首诗是写给我的。是不是想告诉我,因为要修行,所以才…… 信天游把笔一丢,道 “冯程程,取一支柔韧的羊毫来,兔毫也行。” 他很有点不好意思。 前人积累的精华,尽在掌中。却把它们当闲余,当工具,并不喜欢。而这些艰难重建文明的人,是真的欣赏,真的领悟了。 世界距离毁灭,大约只有十至二十年的时间了。今天,何不趁此盛会,能写多少就写多少,让大家都开心点?